復合發泡水泥板外保溫系統應用技術規程(五)
附錄B 復合發泡水泥板外墻外保溫系統組成材料抽樣復驗及現場實體檢驗項目一覽表
檢驗內容及項目
復驗性能指標
復驗批次
1
發泡水泥板
尺寸、干密度、吸水率、抗拉強度、干燥收縮值、導熱系數
同一廠家、同一品種的產品,當工程建筑面積20000㎡以下時各抽查不少于3次;當工程建筑面積在20000㎡以上時抽查各不少于6次
2
抹面砂漿;抗裂砂漿;界面砂漿
干燥狀態和浸水48h拉伸粘結強度(與發泡水泥板)
3
粘結砂漿
干燥狀態和浸水48h拉伸粘結強度(與水泥砂漿、發泡水泥板)、可操作時間
4
耐堿玻纖
網布
單位面積質量、耐堿拉伸斷裂強力、斷裂強力保留率
5
錨固件
拉拔力
每個檢驗批不少于3處
本規程用詞說明 1 為便于在執行本規程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4) 表示允許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可”; 反面詞采用“不可”。
2 本規程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規范執行的寫法為“應按„„執行(或采用)”或“應符合„„規定(或要求)”。非必須按指定的標準、規范執行的寫法為“可參照„„”
復合發泡水泥板外墻外保溫系統應用技術規程
條文說明
目 次
1 總則
2 術語
3 基本規定
4 材料
4.1 系統性能
4.2 材料性能
5 設計
5.1 系統構造
5.2 熱工設計
6 施工
6.1 施工機具
6.2 施工條件
6.3 施工工藝
6.4 施工要點
7 工程驗收
7.1 一般規定
7.2 主控項目
7.3 一般項目
附錄A
附錄B
1總則
1.0.1 為有效防止建筑外保溫系統火災事故,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2009年9月聯合發布《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公通字[2009]46號),對建筑保溫材料的防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發泡水泥板具有質輕、保溫、隔熱、防火、耐久、與基層墻體粘結力強等優點,是實現建筑保溫節能和防火安全的較好產品。為規范復合發泡水泥板外墻外保溫系統,確保其性能和工程應用,制定本規程。
1.0.2 系統適用于新建的居住及公共建筑和工業建筑墻體保溫工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情況比較復雜,涉及構造設計和基層處理等方面。墻體內保溫作為對墻體外保溫的補充,其設計、施工、驗收可參照本規程執行。
2術語
2.0.1 復合發泡水泥板外墻外保溫系統是由保溫層、粘結層、抹面層和飾面層構成的整體。系統組成材料應由系統供應商統一供應。
2.0.2 復合發泡水泥板以水泥和粉煤灰為主要原料,添加了適量的外加劑和增強纖維復合,經發泡、養護、切割等工藝制作而成。按干密度和導熱系數的不同分為Ⅰ型、Ⅱ型,按發泡原理的不同可分為物理發泡型和化學發泡型。
2.0.3~2.0.9這幾條包含了用于復合發泡水泥板外墻外保溫系統所涉及的材料的基本組成。基層墻體可為現澆混凝土、預制混凝土或混凝土空心砌塊、燒結多孔磚、灰砂磚、爐渣磚和頁巖模數磚等材料構造的砌體結構。用于混凝土制品墻面時,為保證發泡水泥板與基墻的粘結性能,需使用界面砂漿。
系統所用砂漿應為預拌砂漿,要求在工廠內復合而成,以保證產品質量。
3基本規定
3.0.1~3.0.5 這幾條涉及對外墻外保溫工程使用安全性、耐久性要求,編制時除了考慮保溫系統必須具有的功能外,主要參考了《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2004)中第3章的規定和江蘇省相關地方標準的規定。
3.0.6 使用年限的含義是:當預期使用年限到期時,外保溫系統的性能仍能符合本規程的基本規定。
正常維護包括局部修補和飾面層維修兩部分,對局部破壞應及時修補,對不可觸及的墻面,飾面層正常維修周期應不大于5年。
使用年限不少于25年的規定是依據《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2004)標準給出的。
3.0.7 為保證保溫工程的施工質量,施工人員上崗前應經過專項施工培訓。
4材料
4.1 這幾條涉及為滿足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基本規定和整體要求而需要對外墻保溫系統及其組成材料進行控制和檢驗項目的要求,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編制時主要參照了《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和《膨脹聚苯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JG149標準,并結合我省地方特點及復合發泡水泥板的實際應用情況而給出的。
4.2.2 發泡水泥板的規格尺寸一般選擇250mm³250mm或300mm³300mm等小尺寸板,一方面是為了建筑施工時操作方便,另一方面防止因板尺寸過大而導致發泡水泥板在施工和運輸過程中發生損壞。
4.2.3 發泡水泥板按照干密度和導熱系數的不同分為Ⅰ型、Ⅱ型。發泡水泥板的導熱系數和力學性能與干密度有關,控制了發泡水泥板的干密度范圍,基本上就
可控制了其導熱系數和力學性能。
對發泡水泥板提出的體積吸水率要求,這是根據我省氣候條件,防止抹面層裂縫使水份進入保溫層而影響其保溫效果和強度下降給出的。同時參照GB/T5480、GB/T5486.3、GB/T16401及JC/T1062-2007標準,結合產品特性和系統要求,制訂了發泡水泥板的吸水率試驗方法(附錄A)。
4.2.4、4.2.6 粘結砂漿和界面砂漿的拉伸粘結強度參照JG149和JC/T547標準給出。由于粘結砂漿和界面砂漿的線膨脹系數與發泡水泥板不同,同樣條件下兩者的變形不一致,砂漿強度過大易導致發泡水泥板變形破壞。故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應控制砂漿強度不宜過高。
5設計
5.1系統構造
5.1.1、5.1.10本規程增加了非透明幕墻保溫系統、防火隔離帶系統構造設計。目前,發泡水泥板的抗拉強度難以達到我省關于外墻外保溫粘貼面磚的技術要求,本規程中僅采用涂料飾面做法,其構造做法參照膨脹聚苯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當發泡水泥板作為防火隔離帶時,其飾面做法可采用系統飾面做法。
5.1.2基層墻體外側采用水泥砂漿找平層可改善發泡水泥板粘貼的平整度。有利于減少外墻滲水。當基層墻體為混凝土、加氣混凝土時,其表面應涂刷界面劑,以提高其粘結性。
5.1.3 系統抹面層的厚度宜為5-7mm。抹面層厚度過大將增加系統重量和成本;厚度過小,則在抹面層施工過程中,錨固件尾端圓盤和網布不易固定,在使用過程中板間縫隙易出現水痕,影響建筑美觀。基墻為空心砌塊時,應采用回擰打結型錨固件以加強錨固。
5.1.5-5.1.9 外墻勒腳、女兒墻、門窗洞口、檐溝、墻體變形縫等部位的設計和要求,主要是參照現行相關構造的設計圖集。
5.2熱工設計
5.2.1根據建筑物熱工性能的不同要求決定發泡水泥板保溫層的厚度,在具體計算時,可根據選用的導熱系數(Ⅰ型或Ⅱ型)進行計算。
5.2.2 發泡水泥板在絕干狀態下,具有較低的導熱系數,但吸水后,其導熱系數會增加,保溫效果有所降低。經檢測:干密度為245 kg/m³(絕干狀態下)的導熱系數為0.0566 W/(m²k),體積吸水率在8%時的導熱系數為0.0684 W/(m²k)。因此,對其導熱系數、蓄熱系數設計值進行修正,修正系數的選取參照《江蘇省節能建筑常用材料熱物理性能參數表(試行)》(江蘇省建設廳42號公告)。
6施工
6.1.1 現場粘結砂漿和抹面砂漿的攪拌,必須使用機械攪拌,宜采用強制式攪拌機,不得人工攪拌,否則無法保證材料的均勻性。
6.2.1~6.2.8 本規程中的施工條件規定,主要參照了JGJ144標準中的一些規定和要求。基層墻體應符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和《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的要求。
6.3.1 施工過程中應按工藝流程規定,合理安排各工序,保證各工序間的銜接、間隔時間和施工質量。
6.4.3 發泡水泥板在生產和運輸過程中表面易產生碎屑浮塵,施工時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
6.4.6 發泡水泥板屬于脆性材料,在錨固件固定時,不可錘敲錨固件,以避免損壞發泡水泥板。
6.4.8 防火隔離帶的施工應同時執行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通字[2009]46號)文的規定
7工程驗收
7.1.1~7.1.4 明確了采用本系統工程的質量驗收應符合的標準和驗收的一般規定。主要是參照《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程》DGJ32/J 19、《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411標準中的有關規定。
7.2.1~7.2.6 本規程對復合發泡水泥板外墻外保溫系統的主控項目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和要求,對檢驗方法和檢查數量也進行了明確,應遵照執行。對提高和穩定保溫工程質量有著重要作用。
7.3.1~7.3.5 規定了一般項目的檢查驗收項目、檢查方法和判定準則。對保證保溫工程質量起到了保障作用。
附錄A 發泡水泥板吸水率試驗方法
在參照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前提下,主要考慮了系統實際應用過程的情況,并能真實反映出保溫層材料在系統中的要求,采用了與應用工程同厚度的發泡水泥板進行吸水率試驗,試件尺寸參考了其他標準的規定。
在浸泡時間上也采用了與其他規范、規程不同,主要是考慮產品的特性和實際使用后的效果,如果采用浸泡1h的做法,不能符合系統使用過程中耐候性能的要求,如果采用72h的三階段浸泡,又會增加檢驗難度且不一定很合理。在參照GB/T5486浸泡2h的基礎上,為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采用了浸泡3h的浸泡時間。其他方法和步驟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附錄B 復合發泡水泥板外墻外保溫系統組成材料抽樣復驗及現場實體檢驗項目一覽表
此表對本系統的相關材料的檢驗項目、性能指標、檢查批次做出了規定。作為材料進場和施工現場的檢驗依據,對保證保溫工程質量有著重要的作用。
檢驗內容及項目
復驗性能指標
復驗批次
1
發泡水泥板
尺寸、干密度、吸水率、抗拉強度、干燥收縮值、導熱系數
同一廠家、同一品種的產品,當工程建筑面積20000㎡以下時各抽查不少于3次;當工程建筑面積在20000㎡以上時抽查各不少于6次
2
抹面砂漿;抗裂砂漿;界面砂漿
干燥狀態和浸水48h拉伸粘結強度(與發泡水泥板)
3
粘結砂漿
干燥狀態和浸水48h拉伸粘結強度(與水泥砂漿、發泡水泥板)、可操作時間
4
耐堿玻纖
網布
單位面積質量、耐堿拉伸斷裂強力、斷裂強力保留率
5
錨固件
拉拔力
每個檢驗批不少于3處
本規程用詞說明 1 為便于在執行本規程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 反面詞采用“不宜”。4) 表示允許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可”; 反面詞采用“不可”。
2 本規程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規范執行的寫法為“應按„„執行(或采用)”或“應符合„„規定(或要求)”。非必須按指定的標準、規范執行的寫法為“可參照„„”
復合發泡水泥板外墻外保溫系統應用技術規程
條文說明
目 次
1 總則
2 術語
3 基本規定
4 材料
4.1 系統性能
4.2 材料性能
5 設計
5.1 系統構造
5.2 熱工設計
6 施工
6.1 施工機具
6.2 施工條件
6.3 施工工藝
6.4 施工要點
7 工程驗收
7.1 一般規定
7.2 主控項目
7.3 一般項目
附錄A
附錄B
1總則
1.0.1 為有效防止建筑外保溫系統火災事故,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2009年9月聯合發布《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公通字[2009]46號),對建筑保溫材料的防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發泡水泥板具有質輕、保溫、隔熱、防火、耐久、與基層墻體粘結力強等優點,是實現建筑保溫節能和防火安全的較好產品。為規范復合發泡水泥板外墻外保溫系統,確保其性能和工程應用,制定本規程。
1.0.2 系統適用于新建的居住及公共建筑和工業建筑墻體保溫工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情況比較復雜,涉及構造設計和基層處理等方面。墻體內保溫作為對墻體外保溫的補充,其設計、施工、驗收可參照本規程執行。
2術語
2.0.1 復合發泡水泥板外墻外保溫系統是由保溫層、粘結層、抹面層和飾面層構成的整體。系統組成材料應由系統供應商統一供應。
2.0.2 復合發泡水泥板以水泥和粉煤灰為主要原料,添加了適量的外加劑和增強纖維復合,經發泡、養護、切割等工藝制作而成。按干密度和導熱系數的不同分為Ⅰ型、Ⅱ型,按發泡原理的不同可分為物理發泡型和化學發泡型。
2.0.3~2.0.9這幾條包含了用于復合發泡水泥板外墻外保溫系統所涉及的材料的基本組成。基層墻體可為現澆混凝土、預制混凝土或混凝土空心砌塊、燒結多孔磚、灰砂磚、爐渣磚和頁巖模數磚等材料構造的砌體結構。用于混凝土制品墻面時,為保證發泡水泥板與基墻的粘結性能,需使用界面砂漿。
系統所用砂漿應為預拌砂漿,要求在工廠內復合而成,以保證產品質量。
3基本規定
3.0.1~3.0.5 這幾條涉及對外墻外保溫工程使用安全性、耐久性要求,編制時除了考慮保溫系統必須具有的功能外,主要參考了《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2004)中第3章的規定和江蘇省相關地方標準的規定。
3.0.6 使用年限的含義是:當預期使用年限到期時,外保溫系統的性能仍能符合本規程的基本規定。
正常維護包括局部修補和飾面層維修兩部分,對局部破壞應及時修補,對不可觸及的墻面,飾面層正常維修周期應不大于5年。
使用年限不少于25年的規定是依據《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2004)標準給出的。
3.0.7 為保證保溫工程的施工質量,施工人員上崗前應經過專項施工培訓。
4材料
4.1 這幾條涉及為滿足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基本規定和整體要求而需要對外墻保溫系統及其組成材料進行控制和檢驗項目的要求,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編制時主要參照了《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和《膨脹聚苯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JG149標準,并結合我省地方特點及復合發泡水泥板的實際應用情況而給出的。
4.2.2 發泡水泥板的規格尺寸一般選擇250mm³250mm或300mm³300mm等小尺寸板,一方面是為了建筑施工時操作方便,另一方面防止因板尺寸過大而導致發泡水泥板在施工和運輸過程中發生損壞。
4.2.3 發泡水泥板按照干密度和導熱系數的不同分為Ⅰ型、Ⅱ型。發泡水泥板的導熱系數和力學性能與干密度有關,控制了發泡水泥板的干密度范圍,基本上就
可控制了其導熱系數和力學性能。
對發泡水泥板提出的體積吸水率要求,這是根據我省氣候條件,防止抹面層裂縫使水份進入保溫層而影響其保溫效果和強度下降給出的。同時參照GB/T5480、GB/T5486.3、GB/T16401及JC/T1062-2007標準,結合產品特性和系統要求,制訂了發泡水泥板的吸水率試驗方法(附錄A)。
4.2.4、4.2.6 粘結砂漿和界面砂漿的拉伸粘結強度參照JG149和JC/T547標準給出。由于粘結砂漿和界面砂漿的線膨脹系數與發泡水泥板不同,同樣條件下兩者的變形不一致,砂漿強度過大易導致發泡水泥板變形破壞。故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應控制砂漿強度不宜過高。
5設計
5.1系統構造
5.1.1、5.1.10本規程增加了非透明幕墻保溫系統、防火隔離帶系統構造設計。目前,發泡水泥板的抗拉強度難以達到我省關于外墻外保溫粘貼面磚的技術要求,本規程中僅采用涂料飾面做法,其構造做法參照膨脹聚苯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當發泡水泥板作為防火隔離帶時,其飾面做法可采用系統飾面做法。
5.1.2基層墻體外側采用水泥砂漿找平層可改善發泡水泥板粘貼的平整度。有利于減少外墻滲水。當基層墻體為混凝土、加氣混凝土時,其表面應涂刷界面劑,以提高其粘結性。
5.1.3 系統抹面層的厚度宜為5-7mm。抹面層厚度過大將增加系統重量和成本;厚度過小,則在抹面層施工過程中,錨固件尾端圓盤和網布不易固定,在使用過程中板間縫隙易出現水痕,影響建筑美觀。基墻為空心砌塊時,應采用回擰打結型錨固件以加強錨固。
5.1.5-5.1.9 外墻勒腳、女兒墻、門窗洞口、檐溝、墻體變形縫等部位的設計和要求,主要是參照現行相關構造的設計圖集。
5.2熱工設計
5.2.1根據建筑物熱工性能的不同要求決定發泡水泥板保溫層的厚度,在具體計算時,可根據選用的導熱系數(Ⅰ型或Ⅱ型)進行計算。
5.2.2 發泡水泥板在絕干狀態下,具有較低的導熱系數,但吸水后,其導熱系數會增加,保溫效果有所降低。經檢測:干密度為245 kg/m³(絕干狀態下)的導熱系數為0.0566 W/(m²k),體積吸水率在8%時的導熱系數為0.0684 W/(m²k)。因此,對其導熱系數、蓄熱系數設計值進行修正,修正系數的選取參照《江蘇省節能建筑常用材料熱物理性能參數表(試行)》(江蘇省建設廳42號公告)。
6施工
6.1.1 現場粘結砂漿和抹面砂漿的攪拌,必須使用機械攪拌,宜采用強制式攪拌機,不得人工攪拌,否則無法保證材料的均勻性。
6.2.1~6.2.8 本規程中的施工條件規定,主要參照了JGJ144標準中的一些規定和要求。基層墻體應符合《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和《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的要求。
6.3.1 施工過程中應按工藝流程規定,合理安排各工序,保證各工序間的銜接、間隔時間和施工質量。
6.4.3 發泡水泥板在生產和運輸過程中表面易產生碎屑浮塵,施工時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
6.4.6 發泡水泥板屬于脆性材料,在錨固件固定時,不可錘敲錨固件,以避免損壞發泡水泥板。
6.4.8 防火隔離帶的施工應同時執行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通字[2009]46號)文的規定
7工程驗收
7.1.1~7.1.4 明確了采用本系統工程的質量驗收應符合的標準和驗收的一般規定。主要是參照《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程》DGJ32/J 19、《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411標準中的有關規定。
7.2.1~7.2.6 本規程對復合發泡水泥板外墻外保溫系統的主控項目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和要求,對檢驗方法和檢查數量也進行了明確,應遵照執行。對提高和穩定保溫工程質量有著重要作用。
7.3.1~7.3.5 規定了一般項目的檢查驗收項目、檢查方法和判定準則。對保證保溫工程質量起到了保障作用。
附錄A 發泡水泥板吸水率試驗方法
在參照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前提下,主要考慮了系統實際應用過程的情況,并能真實反映出保溫層材料在系統中的要求,采用了與應用工程同厚度的發泡水泥板進行吸水率試驗,試件尺寸參考了其他標準的規定。
在浸泡時間上也采用了與其他規范、規程不同,主要是考慮產品的特性和實際使用后的效果,如果采用浸泡1h的做法,不能符合系統使用過程中耐候性能的要求,如果采用72h的三階段浸泡,又會增加檢驗難度且不一定很合理。在參照GB/T5486浸泡2h的基礎上,為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采用了浸泡3h的浸泡時間。其他方法和步驟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附錄B 復合發泡水泥板外墻外保溫系統組成材料抽樣復驗及現場實體檢驗項目一覽表
此表對本系統的相關材料的檢驗項目、性能指標、檢查批次做出了規定。作為材料進場和施工現場的檢驗依據,對保證保溫工程質量有著重要的作用。
相關標簽:復合發泡水泥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