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靜電地板銷售防靜電地板合同范本
防靜電地板采購合同
需方名稱:
供方名稱:
簽約日期:
采 購 合 同 書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簽訂本購銷合同書。甲、乙雙方應真誠合作、共同信守、嚴格執行本合同。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及價格
名稱 描述 單位 數量 單價 合計 品牌 產地
機房專用全鋼防靜電地板 600×600×35mm m2 向利 常州
17%增值稅稅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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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乙方必須保證所供的貨物符合原廠商的技術標準和國家有關技術標準以及雙方約定的技術標準;并提供生產廠商證明及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報關證明文件(境外產品時用),生產廠商證明文件要明確標明貨物的型號、出廠號、出廠時間,要有正式的廠方簽名或簽章。
三、交貨期限、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往甲方指定地點。
2、如果貨物的數量、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甲方應在收到貨物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賠。如果根據甲方自檢結果或委托當地質檢部門檢驗結果,證實貨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應在質量保證期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賠。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后12個小時內應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12個小時內沒有彌補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四、其它費用負擔
1、包裝: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采用國家或專業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包裝應適應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粗暴裝卸,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現場。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每件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乙方應在每一包裝箱以醒目的中文字樣做出下列標記:發貨人、收貨人、合同號、貨物名稱、箱號、目的地和小心輕放等適當標志。
2、保險:由乙方在發運地辦理貨物運抵現場的運輸保險。保險范圍包括乙方承諾提供的貨物;如果乙方沒有辦理上述保險,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稅費:根據國家現行稅法對甲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負擔。根據國家現行稅法對乙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4、專利權: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中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配套軟件)版權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五、擔保及服務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自工程完工后,免費保修 年。
2、乙方應對甲方人員進行免費的技術培訓,以保證甲方人員能夠熟練掌握本貨物的使用方法,并能具備獨立使用本貨物的能力。
六、結算方式:
簽訂合同后后,甲方應按合同規定,一次性付給乙方全部貨款,即
元。大寫金額為 ,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因人力不可抗拒之事由,如戰爭及嚴重的水、火、雪災、地震等原因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乙方可不付違約責任,但乙方必須在得悉事由發生后,立即電告甲方,并在電告后十四日內,提供不可抗拒事由發生地政府或注冊公證人所發證明。在此情況下,乙方須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貨物的發運。如超過20天仍不能發貨,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
如果乙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時,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該終止合同行為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補救措施的權利。
十、其它
1、合同生效:本合同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適用法律: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合同補充: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對合同部分條款的修改補充,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作為該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與合同同樣的法律效力。
4、合同終止:本合同在雙方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后終止。
本合同書正文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匯款信息
名 稱:濟南科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山東齊魯銀行
帳 號:
電 話:0531-69957898
地 址:濟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