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運動員技術劃分等級標準
武術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一、技術等級
武術運動員技術等級分為六緞:國際級運動健將、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
員、三級運動員。
二、各技術等級規定的比賽項目
國際級運動健將:世界武術錦標賽或世界杯武術比賽中規定的全能或單項。
運動健將:全國武術錦標賽、冠軍賽中規定的全能或單項。
一級運動員:全國武術錦標賽、冠軍賽及武術學校比賽規定的單項。
二級運動員:全國武術錦標賽及省市級武術比賽中規定的全能或單項。
三級運動員:地(市)級武術比賽中規定的任何拳術、器械、對練共三項。
三、各技術等級標準
凡符合下列各技術等級中任何一條規定者,均可申請授予該技術等級稱號:
(一) 國際級運動健將:
1.世界武術錦標賽或世界杯武術比賽,套路全能或單項前三名;
2.世界武術錦標賽或世界杯武術比賽,散打各級別前三名。
(二) 運動健將:
1.全國武術套路錦標賽、冠軍賽,全能項目前八名或自選長拳類(長拳、劍術、刀術、
槍術、棍術)及自選南拳類(南拳、南刀、南棍)、白選太極拳類(太極拳、太極劍)項目各單項前三名,傳統項目按規程規定的各單項第一名;
2.全國武術散打錦標賽、冠軍賽各級別前三名。
(三) 一級運動員:
1.全國男子、女子武術套路錦標賽、冠軍賽全能前十二名或單項前八名;
2.全國武術套路冠軍賽(傳統項目)單項前三名;
3.全國武術太極拳錦標賽單項第一名(不含中、老年組);
4.全國青少年武術套路錦標賽、冠軍賽,全能前六名或單項前三名;
5.全國武術散打錦標賽、冠軍賽各級別前十六名;
6.全國青少年武術散打錦標賽各級別前八名;
7.全國武術學校套路、散打比賽單項前六名。
(四)二級運動員
1.省一級以上(含省一級)的套路比賽單項前六名;
2.省一級以上(含省一級)的散打比賽各級別前六名;
3.省一級的武術學校套路、散打比賽單項前三名。
(五)三級運動員:
1.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的套路比賽單項前六名;
2.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的散打比賽各級別前三名;
3.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的武術學校套路、散打比賽單項前三名。
四、評分裁判規定
(一)國際級運動健將:比賽時的評分裁判必須是國際級裁判員。
(二)運動健將:比賽時的評分裁判中,至少有2名國家級裁判員,其余必須是一級
裁判員。散打的執行裁判至少有2名國家級裁判員。
(三)一級運動員;比賽時的評分裁判中,至少有2名國家級裁判員,其余必須是一
級裁判員。散打的執行裁判至少有2名國家級裁判員。
(四)二級運動員:比賽時的評分裁判中,至少有2名一級裁判員,其余必須是二級
裁判員。散打的執行裁判至少有2名一級裁判員。
(五)三級運動員:比賽時的評分裁判中,至少有2名二級裁判員。散打的執行裁判
至少有2名二級裁判員。
五、說明:
(一)國家體育總局直屬北京體育大學及有關體育院校、行業體育協會等系統的全國
性比賽,相當于省一級比賽。
(二)比賽的有關規定按競賽規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