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器材過期,安全堪憂
春暖花開在戶外健身的市民越來越多。每年的四五月份都是全市對使用年限到期的全民健身器材批量更新的時間。然而記者調查發現本市的健身器材更新時間要比使用年限的到期日晚一年左右在這“空檔期”中市民一旦在使用時出現事故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現場探訪 超年限健身器材 變形無警示
上周五朝陽區華騰園小區小廣場上12歲的童童剛想玩玩健身器材就被媽媽制止了:“你瞧瞧這兒都有點兒變形了還敢玩啊?!边@臺健身器材名叫“兩聯上肢牽引”由一根主軸和牽引設備組成使用者兩手各拉一個牽引可以交替上下擺動鍛煉上肢。童童的媽媽很細心不僅發現牽引設備和主軸的連接處有些變形而且還留意到這臺設備已經超過了使用年限。
記者走訪多個小區發現每個健身器材都有一個“出生證”鐵牌鐵牌上除了標明產品名稱等基礎信息還打著安裝日期和使用年限。華騰園小廣場上一共安裝了12臺戶外健身器材除了象棋桌永久有效、腰背按摩器沒標明使用年限外其他10臺器材均是2007年4月26日安裝的。其中腹肌板和跑步機的使用年限為6年尚未到期剩下設備的使用年限均為4年距離有效期已過去近一年的時間。記者發現除兩聯上肢牽引設備的關節變形外伸腰伸背器的木條也少了兩根部分設備還有漆皮脫落、使用起來嘎吱嘎吱亂響等現象。而小廣場上有老人在漫步機上鍛煉有孩子在跑步機上玩耍誰也沒有留意這些器材已經過期一年更沒有廠家或相關部門出示任何警示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