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規劃》
日前,國務院正式發布了《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展開。《規劃》指出,目前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壓力前所未有,面臨許多亟待解決的難點問題,比如道路交通運輸企業的交通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農村公路安全基礎薄弱,車、路安全隱患突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以及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亟須加強等。
而在《規劃》中,對于人們最關注的校車問題,也給予了足夠篇幅的“重視”。其要求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校車優先通行權利和政府及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加強校車監管,保障校車安全。
對于廣大物流用戶來說,《規劃》中多次提到的與物流用車的相關內容很值得關注。比如,《規劃》要求推動在長途客運和客運包車車輛、校車、重點營運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上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從政策上鼓勵引導發展安全車型,降低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欄板貨車等安全性能低的車型生產和保有量比例,逐步改善優化機動車車型構成;對新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許可的駕駛人,增加山區道路、模擬高速公路、夜間、惡劣天氣和突發事件情況下的考試項目等。《規劃》也提到,至2012年,危險化學品運輸車的動態監管裝置安裝使用率達100%,所有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建立監管機制,全國60%的設區的市和40%的縣建成道路交通動態監管平臺,實現交通、公安、安全監管部門之間信息共享。至2015年,重中型貨運車輛動態監管裝置安裝使用率達95%,90%的貨運企業建立監管機制,建成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安全監管與服務平臺;全國75%的設區的市和60%的縣建成動態監管平臺(或監控端)。《規劃》還指出,“十二五”期間要加大貨運車輛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車身反光標識等安全裝置要求的執行力度,推廣使用貨運車輛限速、限載等裝置,鼓勵發展廂式貨車,引導貨車采用安全駕駛室,提高貨車主被動安全性。至2013年,重中型貨運車輛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車身反光標識等安全裝置安裝率達100%,完好率達80%以上。至2015年,重中型貨運車輛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車身反光標識等安全裝置完好率達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