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機”是指旅客未按規定時間辦妥乘機手續或因旅行證件不符合規定而未能乘機。旅客因塞車等原因而造成誤機,屬旅客原因誤機。旅客到達機場后,應立即到值機主任柜臺辦理誤機確認手續。值機主任會根據航班的實際情況,如該航班還沒有起飛且有空余座位的情況下,在征得機場現場生產調度員的同意后,可為旅客補辦乘機手續;否則,旅客不能乘機,值機主任將在該旅客客票的乘機聯上加蓋誤機章。已獲得誤機確認的旅客,如要求改乘后續航班或退票,可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五條規定,到原承運人售票處或原購票售票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