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烘箱安全操作規程
1、 烘箱要按照烘箱銘牌上所規定的溫度范圍使用。
2、 烘箱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3、 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盆、油桶、棉紗、布屑等雜物。
4、 不得在烘箱旁邊進行洗滌、刮漆和噴漆工作。
5、 電阻絲在底部的烘箱,要防止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與電阻絲接觸而造成短路。
6、 打開烘箱門時必須先斷電,加溫過程中操作者不得離開。
7、 不得在烘箱內存放物品,如工具、器材、零件及油料揮發物等。
8、 經過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洗滌過的零件及噴漆過的產品,應在室溫下停放15~30分鐘,待絕大部分易燃液體揮發后,才能放入烘箱內烘烤。室內應注意通風。
9、 烘箱在工作時不得進行清潔工作,更不得用汽油擦拭。
10、非金屬產品放入烘箱內加溫,一定要按照工藝規程進行。
11、烘箱工作前必須開放通風的閘門,以防爆炸。
12、使用前要先檢查自控裝置是否失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