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掛靠問題成水運安全隱患
針對當前船舶管理公司與船舶代管公司之間出現的“代而不管”安全隱患,近日,長江海事局出臺多項措施規范船舶代管秩序,確保長江水上運輸安全。
近年來,長江上船舶越來越多。但部分船東為取得水路運輸資質,或為享受稅收、融資等優惠政策,或為了逃避行業行政監管,通過虛假的股權轉讓,將名義上船舶所有權轉移給船舶代管公司,或與有管理資質的船舶公司簽訂掛靠管理協議,將船舶“掛靠”在船舶代管公司名下。這樣,造成本應由船舶公司承擔的安全和防污染責任難以實現,成為水上運輸安全的重大安全隱患之一。
為規范船舶代管秩序,長江海事部門為此督促船舶代管公司清退“不想管”、“不讓管”、“管不了”的代管船舶,并要求加強船舶登記管理,嚴格查處虛假股權轉讓等船舶“掛靠”行為。
除此之外,海事部門還重點加強對發生事故險情的代管公司的監管力度,一旦發現代管公司達不到經營資質要求或不能履行代管船舶管理責任,海事部門將建議相關管理部門暫扣或收回其《船舶營運證》。
近年來,長江上船舶越來越多。但部分船東為取得水路運輸資質,或為享受稅收、融資等優惠政策,或為了逃避行業行政監管,通過虛假的股權轉讓,將名義上船舶所有權轉移給船舶代管公司,或與有管理資質的船舶公司簽訂掛靠管理協議,將船舶“掛靠”在船舶代管公司名下。這樣,造成本應由船舶公司承擔的安全和防污染責任難以實現,成為水上運輸安全的重大安全隱患之一。
為規范船舶代管秩序,長江海事部門為此督促船舶代管公司清退“不想管”、“不讓管”、“管不了”的代管船舶,并要求加強船舶登記管理,嚴格查處虛假股權轉讓等船舶“掛靠”行為。
除此之外,海事部門還重點加強對發生事故險情的代管公司的監管力度,一旦發現代管公司達不到經營資質要求或不能履行代管船舶管理責任,海事部門將建議相關管理部門暫扣或收回其《船舶營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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